3月24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维玉一行莅临我院,就我院党建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和服务保障“珠澳合作开发横琴”情况开展调研。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白俊及办公室、检务督察部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我院部门负责人以上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听取横琴区院周利人检察长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后,黄维玉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认为横琴检察院在以周利人检察长为班长的党组带领下,在党建、检察业务、调研、宣传、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不少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排名靠前,为珠海市检察事业和横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结合当前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黄维玉检察长强调了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讲政治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始终做到服务党委中心大局工作。要以党建促进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队伍管理,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用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围绕“珠澳合作开发横琴,为澳门长远发展开辟广阔空间、注入新动力”工作大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要按照“求极致”的工作要求,把握横琴区位优势、做出横琴检察特色,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对标对表深圳,积极与深圳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借鉴深港司法机关合作经验,探索珠澳司法交流模式;要充分运用好刑事、民商事、知识产权领域的检察个案,争取上级院的支持,搭建与澳门司法机关的联系沟通桥梁;要积极邀请澳门籍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到检察工作,为横琴检察开展涉澳检察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遵守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定力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引领全体检察干警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检察工作中去,为横琴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