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自贸片区检察院建立合作机制
合力为广东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为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的战略部署,加强区域间检察机关交流与合作,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自贸检察工作新格局, 6月5日下午,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广州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和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自贸区检察机关,在深圳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广东自贸试验区检察机关合作机制的备忘录》,受周利人检察长的委托,我院韩平副检察长代表本院出席签署仪式。
根据三方达成的共识,未来三地检察院将着力加强以下方面的合作:一是搭建信息交流工作平台。通过走访交流、举办业务论坛等形式,搭建常态化工作交流平台。设立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简报、自贸试验区政策性文件等定期交换机制,分享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经验。二是加强检察专项调研协作。就具有共性以及涉自贸试验区法律适用特殊性的检察工作热点、难点及趋势性问题,以联合调研或征询意见等方式保持合作。必要时联合组织专题性自贸法律政策研讨,携手为解决制约自贸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建言献策。三是强化检察实务配合。共同推进标准统一的自贸试验区检察执法行为贯彻落实,积极探索涉及跨自贸试验区犯罪活动的执法配合衔接机制建设,提高自贸试验区检察执法工作的合力与效率。四是扩大宣传影响。在涉自贸试验区专题检察法制宣传以及具体检察业务典型案例的发布方面,共同协商、共同参与、共同配合,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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