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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合作区检察院联合粤港澳大湾区六地检察机关会签机制加强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协作
时间:2024-06-11    【字号:大 | 中 | 小】

横琴合作区检察院联合粤港澳大湾区

六地检察机关会签机制加强

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协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检察机关在红树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2024年6月5日,我院与前海、东莞二区院、中山一区院、新会、台山共七地检察机关齐聚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益’起守护 美丽湾区系列主题活动”,联合会签《大湾区环珠江口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我院韩平副检察长参加会签仪式。


《协作机制》指出,七地检察机关要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协作、信息共享、理论研究、资源共享、联席会议等机制。要积极探索保护红树林湿地公益诉讼工作的措施和办法,注重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原生态和整体性保护,加强陆海统筹、系统治理监督,探索红树林碳汇开发和交易,推进红树林湿地公益诉讼保护高质量发展。


联签仪式结束后,与会嘉宾围绕红树林湿地保护主题开展座谈,七地检察机关代表面对面畅谈红树林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和方法,与会专家、“益心为公”志愿者也纷纷围绕红树林湿地保护、外来有害物种侵害红树林治理及红树林碳汇补偿等问题建言献策。

横琴合作区红树林资源丰富,现有红树林总面积为28.59公顷,红树林主要分布在芒洲湿地公园、横琴二井湾湿地公园、赤沙湾中部、横琴岛东岸、石栏洲白曹湾和猪头湾等地。近年来,横琴合作区高度重视红树林保护管理工作,通过设立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依法依规对红树林进行保护。接下来,横琴合作区检察院将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以此次会签《协作机制》为契机,深刻领会“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部署,加强区域间检察工作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公益保护检察合力,促进大湾区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守护绿美广东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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