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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横琴检察在行动
时间:2019-04-28    【字号:大 | 中 | 小】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为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做到刚性, 4月24日,我院会同区社会事务局召开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专题座谈会。

会上,韩平副检察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针对其中指出的我国一些地方中小学幼儿园在学生保护、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较为严重问题进行了介绍,并传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督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落实工作。区社会事务局刘伟国副局长表示,教育系统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针对“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排查隐患、积极整改,制定长效机制做好预防工作。

 “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对于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义重大。我院将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制宣传活动,确保“一号检察建议”在横琴落地生根,为横琴新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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