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珠海市检察机关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三、举报方式
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相关问题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每天8:00-20:00
值班电话:0756-8886100、8886122、8886133
邮政信箱:广东省珠海市001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zhzfjbzx@zhuhai.gov.cn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