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声流淌检察情
《当代检察官》杂志2017年第4期 (陆川木辰)
珠海市横琴岛因其地形与山势,大小二岛像横在南海碧波上的古琴,千万年来,日日夜夜和着山风与海涛弹奏着山之歌,风之歌,海之歌……
有天时地利之势的珠海横琴检察院成立四年来,敢于担当,攻坚克难,在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方面进行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去年4月,省院郑红检察长莅临横琴视察工作时,高度肯定该院改革创新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均属创举,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警示之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
百病不如一防。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提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要构建“不敢腐、不想腐”的惩治教育机制,更要从制度上入手,构建“不能腐”的长效机制。长期以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不敢腐”、“不想腐”方面做足了文章,但在“不能腐”方面做的“文章”显得不足,检察机关以往主要是查处个案时发现相关单位在制度上存在某些漏洞,然后提出防漏补缺的检察建议,促其建章立制。这种通过查处个案发现制度漏洞然后提出检察建议的做法,存在时效滞后和涉及面不广的两大弊端。为解决这两个问题,从推动预防工作从“单一滞后”向“全面主动”转变,横琴区检察院学习借鉴香港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的经验做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对新区范围内所有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备案审查的新机制,通过审查相关工作规程,查找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从检察机关专业化的角度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促使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发生。目前,横琴区共计80多个直属机关、驻岛机构和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已陆续将相关工作规程报送横琴检察院备案审查,该院通过审查已陆续向规划国土等热点单位提出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的预防职务犯罪意见和建议,深受欢迎和好评,收到良好的效果。
清醒之琴:公安分局检察官联络办公室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确保及时准确地打击刑事犯罪,防止让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切实把好公诉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横琴区检察院经过反复争取和充分协调,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主任检察官主导侦查取证工作新机制,在横琴公安分局设立了主任检察官联络办公室。主任检察官借助这一平台,坚持每周两次以上到该室坐班,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活动,积极为侦查人员提供指导性意见,引导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开展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确保刑事案件侦查取证质量符合法庭审判要求。该室设立两年多来,该院主任检察官依托这一平台已经向公安机关提供业务工作咨询和引导侦查取证80多次,有效地促进了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得到公安系统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自省之琴: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朝省,夕省,朝夕自省;上廉,下廉,上下齐廉。横琴区检察院坚持以执法办案质量为目标导向,构建了完备的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制度体系。在内部监督方面,由珠海市检察院成立横琴检察院主任检察官业务工作考评委员会,坚持每年对主任检察官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执法进行综合考评,防止出现因权力下放而导致案件质量下降的问题。在外部监督方面,学习借鉴澳门检察院设立检察官委员会的做法,率先在全国创建了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加强对检察官职业操守和执法作风的监督、目前已经选任了9名委员,其中检察院内部占2名,检察院以外的人员占7名,他们来自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金融、国际仲裁、国有企业等多个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社会贤达,体现了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和较高的监督制约性。委员们通过参加执法检查、收集社会意见等途径,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确保检察官正确行使权力。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成立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好“紧箍咒”和“护身符”的作用,先后组织惩戒委员会对2宗相关举报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加强监督制约力度,收到明显的效果。目前该制度运转效果总体良好,具有强大的创新力和生命力,得到了中央司改办和最高检察院的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