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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新机制实现“三个100%” 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提高
时间:2015-02-14    【字号:大 | 中 | 小】

珠海特区报报讯 记者温希报道

       “100%无错案发生,100%无因复议复核改变原决定,100%无违反法定程序。”在横琴新区检察院全面试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一周年之后,市检察院专门组成“考评委员会”进行严格认真的综合考评。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三个100%”的考评结果说明,“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良好,得到社会各界肯定和好评。
      2013年12月20日,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横琴检察院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司法运行的规律和检察工作的特点,该院取消了业务部门建制和传统案件的“三级审批”制,建立了在全国均有重大创新特色的“主任检察官”执法办案新机制,最大限度地授予“主任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案件处理决定权。2014年,横琴新区“主任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共计118件。
         “试行一年效果如何?”经过考评委员会严格考评,横琴新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所办案件“全部质量良好”。有关负责人说:考评结果充分说明横琴新区检察院实行的“主任检察官制度”具有科学性、严密性和生命力;这次业务考评活动,还达到了促进“主任检察官”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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