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区报讯 记者温希、通讯员谢勇柳、廖梓傲报道)
横琴检察院、横琴公安分局14日联合举行挂牌仪式,宣告横琴新区“主任检察官驻公安分局联络办公室”正式成立。
在公安机关设立主任检察官联络办公室,是横琴检察院“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配套制度的机制创新,是横琴检察院和横琴公安分局为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将成为横琴检察院主任检察官与横琴公安分局侦查人员开展侦查引导取证、通报案件质量和业务交流等工作的重要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的监督力度,共同提高刑事案件侦查质量和效率,为横琴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了保证主任检察官联络办公室规范、有序地开展引导和监督侦查取证工作,横琴检察院和横琴公安分局制定了工作规则,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8种案件,主任检察官联络办公室可以采取听取案情介绍、查阅侦查取证材料、参与现场勘验检查、参加案件讨论等方式,提前介入开展引导取证和监督工作。
此外,横琴检察院和横琴公安分局还将借助主任检察官联络办公室这一平台,开展定期会商,共同研究分析和探讨案件质量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并就自由贸易试验区横琴片区的刑事犯罪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判和应对,以积极的姿态主动为横琴的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